会员登录
账户
密码
验证码

通知公告

武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 印章管理、使用制度
发布时间:2022-10-20来源:原创文章

 

为加强武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印章使用规范,规避各项风险,保障协会稳定运行,特制定本印章管理使用制度,供协会各部门和各单位遵守执行。

一、印章的刻制

1、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(或秘书长)批准,由秘书处开具介绍信,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。

2、印章的形体和规格,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
二、印章的启用

1、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,并留样保存,以便备查并向武汉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。

2、印章启用应报会长(或秘书长)批准,并下发启用通知,注明启用日期、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。

三、印章的保管、交接和停用

1、本会公章、财务专用章由办公室保管,法人章由秘书长保管,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、严肃性和可靠性,严格按照公章使用流程,杜绝违法行为,维护协会利益。

2、印章保管须有记录,注明公章名称、颁发部门、枚数、收到日期、启用日期、领取人、保管人、批准人、图样等信息。

3、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。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,由用印人填写《印鉴使用签批单》,征得秘书长同意,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。

4、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,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,以免贻误工作。

5、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,加锁保存,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。

6、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,应保护现场,及时汇报,配合查处。

7、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,签署移交证明,注明移交人、接交人、监交人、移交时间、图样等信息。

8、有下列情况,相关印章须停用:

本会名称变动;

印章使用损坏;

印章遗失或被窃,声明作废。

9、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(或秘书长)批准,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,建立印章上交、存档、销毁的登记档案。

四、印章使用

1、使用范围如下:

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、开具介绍信、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;

凡属业务范围内(除会费收取、接受捐助等以外)的加盖公章;

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。

五、使用程序

1、本会业务、项目协议、授权书、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办公室审核、秘书长批准,填写《印鉴使用签批单》后方可用印,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。

2、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,严格审批手续,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,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。

3、严禁在空白协议、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。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,须经秘书长签字同意方可:待工作结束后,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备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,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,己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。

六、违纪处理

1、违反以上规定者,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,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,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2、印章保管员应将《印章使用签批单》保存好,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。

七、本制度由第一届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未尽事宜由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或完善。

 

 

 

武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

20201122日

在线报名
单位名称
报名人数
联系人
联系电话
电子邮箱
验证码
报名须知: